第14章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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吗?那他好像没有诶。
    砰的一声巨响打断了思考,一道白色身影撞在窗户上[4]。阿诺米斯有些迟疑,但是那白色的东西似乎撞昏了头,跌到庭院里去了。难道就是这个?想了想,这可不能被卫兵发现,解释不清楚。于是他飞快地冲出去——
    然后一个回马枪杀回来,捞起戒指塞到口袋里,再一次飞快地冲出去。
    听起来十分高大上的告死天使,原来是只鸟。
    那是只翼展超过三米的巨型鹰隼,有着灰白相间、如箭矢尾羽般的羽毛,掉在白花丛中还真不容易找。它好大,阿诺米斯只能拖着它回去,鸟头在楼梯上磕磕碰碰,最后在进房门前咚的一声撞上门框。
    鸟爪上绑着一个金属信筒。信筒里是张写满了的羊皮纸。
    “……”
    事到如今,魔王终于想起了自己是个文盲。
    姑且不论勇者给他写了什么……他要怎么写信讨饭?
    阿诺米斯这一天动的脑子,比过去一整周都多。他都不知道人的潜力能这样压榨。
    稍加思索,一个绝妙的主意浮上心头。
    这就是为什么泰尔睡得好好的,忽然被魔王陛下从床上薅起来。作为侍从,他就睡在魔王卧室隔壁的小房间,随时能被叫到的地方。“醒醒,醒醒。”压低了的声音在上方嗡嗡嗡,“快起来,你这个年纪怎么睡得着![5]”泰尔烦乱地挥挥手,眯缝着眼发现叫他的是陛下,一下子就清醒了。
    “陛、陛下……?”
    “你会人类的文字吗?”阿诺米斯开门见山。反正,魔王不会人类的文字也说得过去。
    “?”
    “会不会!”
    “会!会!妈妈教过一点!”虽然她会的也不多。
    “很好。”黑黢黢的夜里,魔王的眼睛炯炯有神,“帮我写封信。”
    以下是命题作文:你是李华,是一个邪恶的魔族,你有一个人类好友。最近你家遭了灾,经济情况不太好,需要向好友借点吃的。请以此为主题,写一封长度约三百字的信。
    魔王卧室里,阿诺米斯为壁灯填上油,把房间照得亮亮。
    泰尔一边小心翼翼地瞅那只吓人的大鸟,一边写信……呀!写错字了!他心虚地划掉。不过陛下好像没什么意见,甚至还欣慰地点点头。受到鼓励,泰尔铆足了劲继续写……粮食?这个单词怎么写来着?不管了,差不多就行,应该能看懂吧?他的字可是被牧师称赞过:你写得很好,不要再写了。
    长夜漫漫,一个敢写,一个敢寄。
    但凡有一个人问过塞列奴,或者玛尔塔,都不至于发生这么离谱的事。只能说,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优秀的匹配机制吧……
    ……
    尸体在宴会厅中央堆成了一座小山。
    诺亚坐在小山顶上,擦拭着沾满鲜血的剑刃,血浸透了他的金发和半边礼服。他选择这个位置,是因为无处落脚,鲜血流满了大理石的地砖,每一步都溅出黏糊糊的声音。
    这里是帝国边境行省潘诺尼亚。在神圣帝国,行省总督的任命有两种方式[6],一种是由元老院派遣,这种行省被称之为元老行省;另一种则由皇室直接派遣,被称之为元首行省。潘诺尼亚属于后者,其总督当初是由大皇子直接任命的。
    所以他们想不明白,为何潘诺尼亚总督会选择背叛大皇子,先假意开放边境招待疲惫的军队,然后将高级将领骗至宴会厅,要趁他们松懈之际一网打尽。
    但这已经不重要了。
    诺亚不在乎死人想什么。奥古斯都也不在乎。
    忽然的,这位染血的勇者似有所感,放下十字剑,抬起右臂。
    阴影沉沉倾覆,有着灰白翎羽的告死天使落在他的手臂上,羽翼庞大犹如死亡化身,无情地笼罩在诸多尸体之上。只不过,那英俊帅气的鹰首似乎有点……肿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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